這幾天朋友圈子裡分享著梁靜茹和艾怡良版本的《飄洋過海來看你》MV 以及募資專案,同溫層裡第一次出現分歧意見,先不論你認不認同募款單位以及 MV 本身,但許多人失心瘋似地因此否定了跨國婚姻權益,認為我們根本不應該替其他同婚未合法化國家的同志們著想。看了一則則社群上的留言,到底為什麼,有些人忍心說出以下這樣的話?
有人說,台灣同婚權益走了辛苦折騰的 10 年,為什麼要讓外國人來嚐這份甜頭。
有人說,這些來自同婚未合法化國家的外籍伴侶,應該回到自己國家去努力爭取。
有人說,這些來自同婚未合法化國家的外籍伴侶,如果來到台灣應該多繳稅、多繳健保。
有人說,這些不入籍臺灣的外國伴侶應該每年多申報財產給法務部作為抵押,說他們連為了結婚拿臺灣身份證都不願意,那肯定不是真愛。
哇,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到底是什麼自私的心態啊。
作為一個住在英國的跨國伴侶來說,我認為台灣目前的同婚法就是只做半套,這不可否認,我這邊沒有要鼓吹大家對那項募資方案進行捐款,也不介意政府針對他們的顧慮而多花些時間進行研討再修法。但因為一個你所不認同的團體或倡議方式,就否定這些想與台灣愛人一同生活的伴侶的價值,實在太過殘忍。
以英國來說,他們為了防止假結婚、假伴侶而增加過多移民的情況發生,非歐盟藉人士申請配偶簽證、伴侶簽證的相關規定及流程不僅昂貴又繁雜,即便如此,只要是在正常情況下,兩人真心相愛且依照法規遞交文件提出申請,無論外籍伴侶的母國是否承認同性婚姻,跨國同性伴侶都可以合法地住在英國、合法工作。
我在台灣尚未通過同婚時,就取得合法簽證與 A 先生一起住在倫敦,雖然申請過程中可以感覺得到英國簽證申請制度對於移民不是特別友善,但我能理解,這是他們為了保護自己國家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嚴格,卻不是把人逼到絕路。
至少,任何國籍的人都可以有權利申請與英藉伴侶合法地居留英國。
至少,有許多來自同志環境險惡的外國人,可以因為自己在母國可能遭遇生命危險,而成功申請政治庇護歸化為英國藉,我就有在英國留學的馬來西亞朋友是如此。我曾看著他,哭著向我說,「我不想回去,我不想死」。
台灣在這條路上並不幸運,但有更多地方,比台灣的處境更加艱難。我們在這條崎嶇道路上已經看見了第一盞明燈,如果有能力,為什麼不幫助其他國家的同志呢?
台灣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同婚合法化、卻限制外籍伴侶與本國伴侶結婚登記的國家。
跨國同婚不是假議題,是一個正在等待解決的問題,是牽動著無數之愛的議題。
Hope love wins again in Taiwan.